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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事项数据脱敏处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8日 点击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信息公开保护个人隐私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在我校网站和公开场所公布涉及个人隐私事项的行为,在需要对其信息和数据做脱敏处理时,建议采用以下脱敏规则:

1. 中文姓名脱敏

保留第一位,其他以*替换

如:李**

2. 居民身份证号码脱敏

仅保留后4位,其他以*替换

如:*************5762

3. 固定电话脱敏

保留后4位号码,其他以*替换

如:****1234

4. 手机号码脱敏

保留第一位,后面保留2位,其他以*替换

如:1********34

5. 地址脱敏

保留前6位,其他以*替换

如:合肥市包河区****

6. 电子邮箱脱敏

@前保留第一位,其他以*替换;@后可以显示。

如:g***@163.com

7. 银行卡号脱敏

保留前6位后4位,其他以*替换。

如:622260**********1234

8. 公司开户银行联号脱敏

保留前2位

如:12********

9.时间类信息脱敏

yyyymmdd(没有下划线,中划线)保留后4位

如:****1220


 

江苏大学数据与信息化处

20237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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